婚姻法规定离婚房产如何分割?
2025-07-03 来自: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鑫探商务调查部 浏览次数:4
婚姻法(现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及相关司法解释)规定离婚房产分割依据以下情形处理:
一、婚前房产
1. 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其名下
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参与分割。但若婚内用共同财产装修,需补偿对方装修折旧款。
2. 一方婚前付首付,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
房屋归首付方所有,但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。补偿款计算公式为:
补偿款 = (共同还贷本息 ÷ 总购房成本) × 离婚时房屋增值
(北京高院明确将装修款计入购房成本)
3. 婚前房产加名
若婚前房产加名后,可能视为对配偶的赠与。例如,杭州中院判例中,女方获35%份额。
二、婚后房产
1. 婚后共同购买且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
若无特殊约定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原则上均等分割。但若一方对购房贡献较大(如婚前已支付大部分房款),法院可能倾向于多分。
2. 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
若赠与合同明确约定只赠与自己子女,属于个人财产;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法院可判决房产归出资方子女,但需综合考虑婚姻存续时间、子女情况、离婚过错等因素,对另一方给予合理补偿。
3.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
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。
三、特殊房产类型
1. 拆迁安置房
- 被拆迁房属婚前财产:安置房归原产权人。
- 被拆迁房含共同财产:按置换比例分割。例如,南京判例中,婚前老宅拆迁后补偿3套房,配偶分得1套居住权。
2. 农村宅基地房
非本村集体成员仅能分房屋残值,但可主张对房屋翻建出资补偿。
3. 公司产权房
- 福利分房:按工龄折算补偿款。
- 机资建房:分割购房资格对应的财产权益。
四、分割方式
1. 协商分割
夫妻双方自行商量确定房产归属与分割方式,若双方认可价值和方案,此方式简便快捷,无需打官司。
2. 诉讼分割
若双方协商不成,一方可起诉至法院,由法院根据房产购买时间、出资情况、产权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,通常会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。法院可能采取以下方式:
- 实物分割:适用于房屋可分且不影响使用功能和价值的情况,双方按比例取得相应部分。
- 变价分割:在双方都不主张房屋所有权时采用,出售房屋后分割价款。
- 作价补偿:一方主张所有权,由评估机构作价后给予另一方补偿。
- 竞价取得:双方都主张且同意竞价,出价高者获得房屋并补偿对方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保留证据
保留购房合同、出资凭证、产权证书等相关证据,以便明确出资情况。
2. 专门评估
选择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作价,确保价格合理。
3. 法律途径
若协商不成,可寻求法律途径,让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判决。
4. 特殊情形处理
- 房产证有孩子名字:不得损害未成年人权益,可通过签订三方协议保留孩子份额或设立居住权保障抚养方权益。
- 婚内置换房产:
- 旧房属个人财产 + 新房未加名 = 仍属个人财产。
- 旧房属共同财产 = 新房无条件均分。
- 离婚后房贷未清:先分割产权再变更贷款人,拒不配合可申请强制过户(2025年新规)。